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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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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莫把无赖当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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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的白莲花。

    “那要是你女儿抢了她的男朋友呢?这也是别人的错吗!”

    马掰掰声音提高了八度,她想为什么她妈就那么不喜欢南荞呢?

    “啥?男朋友?是那个韩稹吗?”

    “不是,其实他也不能算是南荞的男朋友,他们还没在一起,我想如果不是我在中间横着,他们应该早就进一步了吧。”

    说到这里,马掰掰眼里的光骤然黯淡下来,她对不起南荞,这段友谊里真正错的人是她,可明明她知道所有的道理,却偏偏不想知错就改啊。

    听到这里,许梅来了劲,她缠着马掰掰东问西问,“女儿啊,那个男孩子是谁?是你们在北城认识的不?人怎么样?家庭条件好不好啊。”

    许梅是有她的打算的,都说女人嫁人是第二次投胎,那么如果女儿嫁的好对于现在的许梅来说就是一次丈母娘借女婿咸鱼翻身的机会,这能不表现的激动一点吗?

    “他叫顾顺顺,和我一样大,是北城大学毕业的,他是一个富二代,人特别风趣幽默,我们是在公交车上认识的,当时我们之间闹了个乌龙笑话,哈哈。”

    想起第一次与顾顺顺认识的情景,马掰掰就觉得心里像抹了蜜一般甜,她好喜欢那时候嚣张跋扈,一副谁都入不了他眼的顾顺顺,拽拽的,酷酷的,让人一眼心动。

    许梅其他的没听进去,“富二代”三个字她是刻进了心里。

    虽然她也听过很多富二代不靠谱的事例,但即便那个顾顺顺再不靠谱,如果他能和自己女儿在一起,都会比现在这种情况好吧。

    “顾顺顺。”

    “顾顺顺。”

    许梅嘴里反复念叨这个名字,“嘿,别说,掰掰,他的名字和你还真配。”

    是啊,马掰掰也是这么认为的,可配有什么用?再配顾顺顺眼里看到的永远也只有南荞。

    想到这里马掰掰便难掩失望地低下头,瞬间功夫,眼眶就被泪水填满。

    “怎么了?乖宝?”

    许梅看着白色被套上的零星泪渍满脸尽是担忧之色地问道。

    “妈,可他不喜欢我,甚至很讨厌我,他喜欢的是南荞。”

    马掰掰边说边哭:“妈,我真的好喜欢他啊,为了他我连自己最在乎的荞荞都可以伤害,你说我这样是不是好坏。”

    她扑倒在自己母手怀里嚎啕大哭,就像是一个孩子被抢了心爱的玩具一般委屈。

    “妈,怎么办?到底怎么办啊,我真的好喜欢顾顺顺,他什么都不用做,我就好喜欢他,从来没有一个男孩让我这样,我一边要承受着背叛友谊的煎熬,一边又放不下对他的喜欢,我选择了南荞,就意味着会失去顾顺顺,妈,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马掰掰靠在许梅怀里不停抽泣自省,“妈,我好对不起南荞,我就是个大混蛋。她好不容易才找到幸福,我本来是应该祝福她的对吗?可是人都有七情六欲,我不是圣人,我难道就不配得到幸福吗?”

    她哭的一抽一抽的,像是随时都会岔气一样。

    “妈,你告诉我为什么这世上会有自己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这种人间疾苦啊?”

    湿润的泪水打湿许梅的衣衫,凉的透心,她目光深悠地望向窗外,没有人知道她在想什么。

    病房外,南荞滞愣地靠在冰冷的墙面上,她手里拿着一堆发票,那是替马掰掰办的住院手续。

    刚才她们母女俩的对话,一字不漏地传进了南荞的耳朵,顿时间她好像体会到了那种被凌迟处死的痛。

    马掰掰面临的问题也是困住南荞的地方,如果自己选择了顾顺顺那么意味着她坚守十几年友谊也将化为灰烬。

    南荞默默地往楼梯间走去,她现在最怕看到的人就是马掰掰,哎,能不见就不见吧。

    南方下雪是什么样的?是温柔的,它不似北方那般张狂,它只随轻风在半空中飘舞,不曾落入大地。

    延龄巷口,顾顺顺背靠着一根路灯杆子茕茕孑立地站在寒风中抽烟,昏黄的灯光将他的影子拉的狭长,此时的他给人一种清冷孤寂的落魄感。

    突然,有一人从他面前经过,顾顺顺认出了他并叫住了他,“喂,傻鸡,你去哪?”

    这么冷的天,他不回家跑出来到处瞎逛是做什么?

    只见笆鸡被冻通红的小脸拧着一股倔强,他愤恨地盯了一眼顾顺顺语气不悦地回击道:“要你管,还有我有名字。”

    顾顺顺把烟头弹开,点点,“恩,我知道你叫鸡……”

    他没有把后面那个字说出来,只是拖着长音眼里充满戏谑地调戏着笆鸡。

    “闭嘴,不许反过来念,哼。”

    笆鸡生平最讨厌别人把他的外号反过来,这很恶心。

    “哦,行啊,不叫就不叫,对了让爷猜猜你为什么还不回家?是不是和老子吵架了,被打了屁股?哈哈哈。”

    顾顺顺是胡说的,随便想了个理由,他哪里想得到自己就是有这么牛逼的本事,一猜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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